3.开曼信托的优势
1、无地方税,私人信托无注册要求;
2、在不影响信托有效性的前提下委托人能够保留对信托的大部分权力,这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3、能够便捷地设立私人信托公司从而保留客户对信托的控制权;
4、承认信托保护人的角色;
5、信托可以以不动产持有的目的来设立,比如生意等,而不受受托人的干涉;
6、STAR信托能够无限期地设立,让信托在无受益人的情况下为一个目的而设立;
7、正确设立的开曼信托是十分强劲的离岸财富管理工具;
8、不受外国法规约束的开曼信托受托人如果未向外国金融辖区提交的话,是十分强劲的离岸资产管理工具;以及
开曼有针对隐私的特殊法规,公众没有权力对信托进行质询。
开曼的税收以及政策都对开曼的金融服务业稳定快速发展有着非常大的帮助,也因此吸引到大量的投资者在开曼开展离岸投资活动。最后提醒大家一点,在开曼经营活动,需要注意自己的投资活动是否需要进行经济实质申报,如果满足相关要求,一定要按时进行申报,避免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