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使用TIR证的注意事项
1、TIR不得运输货物有:HS编码为22.07.10、22.08、24.02.10、24.02.20、24.03.11和24.03.19六类酒精和烟草产品。
2、TIR运输期间发生货物装卸的 ,相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当按照现行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管理规定,向海关传输装载信息、到货信息等。
3、TIR运输货物因故不再运往目的地,或经海关验核TIR证号无效,需要中止TIR运输的,TIR证持证人应当按照现行进出口或过境货物管理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4、TIR运输发生未按规定时限过境运输出境等违反相关规定情形,涉及进出口税费及滞纳金的 ,TIR证持证人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向海关缴纳进出口税费及滞纳金。
5、TIR运输货物损毁或者灭失的 ,除不可抗力外,TIR证持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
6、TIR单证运输中一旦出现违规事件,海关无法从货物承运人取得税费时,可以通过该国的运输(担保)协会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