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名称选择须知

2024-02-05 09:30:25

在香港成立本地有限公司之前的首个重要步骤是选择公司名称。在香港选择公司名称时,要确保拟用的名称适合注册。

如果选择可能被公司注册处拒绝的名称,提交新申请会花费您的时间和金钱。那么,如果公司名称如此重要,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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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香港公司名称

语言

您可以选择英文或中文的公司名称在香港注册。但是,香港公司名称不能是中英文的组合。如果想为您的公司取一个英文名称,它必须在末端加上“Limited”(全称,而非缩写“Ltd.”)。

您的中文公司名称应以「有限公司」结尾。繁体字参考ISO 10646国际编码标准。由于不能使用简体字,《辞海辞典》和《康熙字典》可以派上用场。

独特性

当然,您不能选择已经在香港使用的公司名称。您不能使用已经在注册过程中的名称。任何与已经成立的法人团体重复的名称都不会被批淮。

与注册处的公司名称索引中所列名称相似的名称将会被拒绝。您可以在香港公司名称产生器中探索公司名称,并检查它是否可用于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处的网上查册中心可以搜索公司名称,以查阅您提出的名称是否已被使用。您也可以使用公司查册流动版服务。

政府名称

香港公司名称不应给人与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有关的印象。您不能使用违反公众利益或冒犯性的名称。这样的名字很容易被拒绝。只有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获得政府的批淮,即公司成立并获得正式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时,名称才会被确认。

此外,您不能使用处长认为其会构成刑事罪行的名称。

其他公司名称限制

有些单词和表达在拟用名称和现有名称之间可能会被视为相似。包括 “Far East”、“FE”、“and”、“&”、 “HK”、 “HongKong”、“Hong Kong”等词。

您应该要小心确保您在香港成立的公司的拟用名称不会涉及争议。这个想法是为了确保它与任何现有的公司名称都不相似。

在确定您是否提出了与现有名称相似的名称时,以下因素不会被考虑 – 将定冠词添加为名称的第一个单词将不被考虑。例如,BAC Limited 是一个现有名称,在开头添加“the”以使其听起来不同将无济于事。该名称将不会被批淮。

同样理论适用于在末端添加某些单词或表达,例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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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的公司名称

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的非香港注册公司必须在香港成立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该公司将根据公司条例第XIV部注册为非香港公司。

香港的「法团名称」是指非香港公司在公司注册处注册的本地译名。另一方面,「本土名称」是指非香港公司在其注册成立地注册的所用名称。

当您在公司注册处注册您的非香港公司时,如果本土名称是拉丁字母或中文字,公司的本土名称将被输入为法团名称。但本土名称不得为罗马字或中文字。

如果本土名称并非中文或罗马字,而公司希望在香港注册一个英文和/ 或中文名称作为法团名称,则可能需要经过核证的英文或中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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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需要处长的事先批准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需要在注册前获得处长的批淮:

该名称给人的印像是该公司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或任何政府机构或部门有任何关联。只有在公司与政府有真正联系的情况下,处长才会批淮火这样的公司名称。否则,您不能使用「政府」、「部门」、「局」、「委员会」、「议会」或「公署」等词。

如果公司名称包含《公司(公司所用的词字)令(第 622A 章)》中指定的任何单词或表达,例如「商会」、「街坊」、「征费」、「信托」、「受托」。如果您使用的名称与一个曾被处长根据《公司条例》(第 108、109 或 771 条)发出更改名称指示的名称相似。处长可根据《前身条例》第 22 或 22A 条要求更改名称。

如果处长发现名称误导公司活动的性质并且可能不符合公众利益,他们可以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更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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