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资海南看准海南生态保护红线
为了规范贸易,保护海南生态,日前,海南发改委发不了《关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内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认定的通知》。
根据规定,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内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是指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海南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开发建设管理目录》里明确列出的公路等线性基础设施和防洪、供水设施、重要生态修复等民生项目类别,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达到一定的设计深度,并且项目总投资不低于本年度省重点项目遴选标准,具体投资额度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海南发展实际情况确定的项目。
生态保护红线内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认定标准共5条:项目建设确有需要且紧迫,其功能在短期内无其他工程或技术可替代;项目的建设方案实施范围拟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无其他建设方案进行替代,或其他替代方案投资超出拟实施方案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投资的3倍及以上;项目业主在申报前应编制项目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外建设比选方案,科学、客观地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唯一性、紧迫性、不可替代性、成本问题等进行充分论证,对拟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的内容和规模提出必要和充分的理由,形成专题论证报告;项目应完成相关前期工作,一年内可开工建设;项目实施不得超出区域内资源利用上限,不得对区域环境功能造成破坏。
虽然中央政府及海南政府为推动海南自贸港快速发展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但是投资项目切记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更要看准哪些项目增长快速,抓住投资商机,为企业拓展新空间。
本文章仅作政策解读和内容分享,内容整合来自海南自由贸易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