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开曼公司年费是多少

2021-06-10 15:54:16

1.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开曼公司年费是多少

    1.注册开曼公司一般都是进行离岸操作,所以多数都是申请注册豁免公司,每一个豁免公司应该在注册后的每一年的一月份向群岛支付费用
 
    2.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提及的年费应当连同第一百八十七条中要求的回执一同递交。
 
    3.豁免公司未能按照开曼群岛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公司登记官递交年度回执,或未缴付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费用的,应当处以以下开曼群岛公司法金额的罚款:
 
    a.如果公司在四月一日到六月三十日之间递交了回执或缴付了费用和罚款的,为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年费金额的33.33%;
 
    b.如果公司在七月一日到九月三十日之间递交了回执或缴付了费用和罚款的,为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年费金额的66.67%;
 
    c.如果公司在十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间递交了文件或缴付了费用和罚款的,为开曼群岛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年费金额的100%。

2.开曼群岛公司法中的豁免公司如何注册

    按照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公司主要在群岛外开展业务的,可以申请注册为豁免公司,拟申请注册为豁免公司的公司应当向登记官递交一份由一个认购人签署的声明,保证拟注册的豁免公司将主要在群岛以外运营。
 
    豁免公司的股份可以是不可流通的,在此情形下,股份只能在公司的账簿上转让,豁免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流通的或无记名的。可流通的股份或无记名股份开曼群岛公司法可以兑换不可流通股份,反之亦可。
 
    在每一个豁免公司注册后的每一年的一月,该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官出具一份回执,以声明的形式表示该公司遵守了开曼群岛公司法。

3.开曼群岛公司法之股本变更

    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公司可随时通过普通决议增加股本,增加的总数及分配于股份的金额根据决议的规定确定。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做出的指令,所有新股,在发行前,应当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向当时有权获得股东大会通知的人发出要约,要约根据其已经持有的股份数量按比例发出。要约应当以通知的形式发出,表明要约的股份数量并限定接受要约的时限,到期没有接受要约将视为拒绝,要约到期后,或者受要约人明示或暗示地拒绝了该要约,开曼群岛公司法董事会即可以以其认为对公司有利的适当方式处置该部分股份。董事会可以按照这种方式处置任何在董事会看来根据本条规定不能实现要约的新股。
 
    新股与已有的股份在股款支付、留置权、转让、没收和其他事项等问题上适用同样的规定。
 
    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通过特别决议决定:
 
    (a)将全部或部分股本合并,并分为若干大于现有股份面额的月份;
 
    (b)将现有股份或其中部分再分成若干金额小于公司组织组织大纲规定的股份,但须遵照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c)开曼群岛公司法撤消在通过决议日尚未被任何人认购或同意认购的任何股份。
 
    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以任何方式,在发生了某一法定认可的特殊事件后,取得和遵循了法律所需的同意下,减少其股本,用以赎回股本的储备金或股份溢价。

文章标签:
  • 开曼群岛公司法
  • 开曼群岛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