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雇佣员工,“强制金”(即强制性公积金,简称强积金/MPF)是雇主不可回避的法定责任。无论是本地企业还是跨境雇佣香港员工的公司,都需严格遵守强积金条例,否则可能面临罚款、监禁等严重后果。今天就为大家拆解香港公司给雇员购买强积金的完整流程、核心规则及常见误区,帮你轻松合规! 哪些雇员必须参加强积金? 并非所有雇员都需强制参保,先分清适用范围,避免漏缴或错缴: 必参保人群:年满18岁至64岁,连续受雇60日及以上的一般雇员,无论全职、兼职(哪怕每周工时不足18小时)、执行董事(参与日常运作并领薪酬/董事袍金),雇主都必须为其安排参保。 特殊情况说明: 跨境工作:香港公司聘用的香港居民,即便被派往内地工作,仍需参保; 多份工作:雇员同时做多份工,每份工作满足60日雇佣条件,对应雇主均需单独为其参保供款; 工作签证持有者:签证有效期≤13个月可豁免;延长至13个月以上的,从第13个月结束后首日起需参保,雇主需在60日内完成登记。 豁免人群:非执行董事(不参与日常运作)、临时雇员(雇佣不满60日)、已参与海外退休计划且符合豁免条件者等。 4步搞定,时效是关键 雇主需在雇员入职后60日内完成强积金登记开户,逾期将触发违规处罚,核心流程如下: Step 1:选定受托人及强积金计划 雇主自主选择积金局授权受托人的计划(可参考费用、服务及投资选项),雇员可提建议但最终由雇主决定。 Step 2:雇主开立企业账户 向选定受托人提交公司注册证明、商业登记证等材料,完成企业账户开立手续。 Step 3:协助雇员完成登记 引导雇员填写登记表格并提交受托人,审核通过后,受托人将为雇员分配账户并通知双方生效。 Step 4:按时供款申报 按支薪期计算供款,在规定时限内缴清款项并提交结算书,确保供款信息准确无误。 比例、基数与限额要算清 强积金供款以雇员“有关入息”为基数,雇主与雇员各承担固定比例,同时设有上下限(积金局定期调整,需关注最新标准): 强积金供款以雇员“有关入息”为计算基数,雇主与雇员需各自按5%的比例供款,同时供款金额设有上下限标准(积金局会定期调整,雇主需留意最新通知)。其中,“有关入息”涵盖雇员的薪金、花红、董事袍金等各类金钱形式报酬,并非仅以基础薪金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当雇员当月有关入息超出上限时,超出部分无需缴纳强制供款;若低于下限,则按下限标准计算供款。此外,雇主与雇员均可根据自身需求额外进行自愿供款,具体规则需遵循所选强积金计划的约定。 这些误区要避开,违规后果严重 ❌ 常见违规行为及后果 逾期供款:按拖欠金额征收5%附加费,情节严重者可被罚款甚至监禁; 漏缴/少缴:积金局可追讨欠款,并处以高额罚款; 虚假申报:提供不实入息或雇员信息,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 高频误区澄清 误区1:兼职雇员工时少,无需参保——只要连续雇佣满60日,无论工时多少都需参保; 误区2:非香港注册公司雇佣香港员工可豁免——只要雇员在香港提供服务,无论雇主注册地在哪,都需遵守强积金条例; 误区3:雇主可扣起强积金抵偿损失——仅可用于抵销已支付的长期服务金/遣散费,其余情况无权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