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伊始,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以及外汇管理局在境外直接投资(ODI)领域陆续出台一系列监管新规。其中,敏感行业管控清单进一步扩大,穿透式核查机制愈发严格,备案流程细节与违规处罚标准也出现新变化。不少企业因对政策变动理解不透彻,在备案申请时遭遇驳回,资金出境受阻,甚至面临高额罚款。本文将针对企业最为关注的10 个 ODI 合规核心问题,结合官方政策依据详细解读,助力企业顺利开展跨境投资。




哪些境外活动需要办理ODI备案?

境内相关主体开展以下境外投资活动,均需按规定进行 ODI 备案:设立或收购境外子公司、认购境外企业新增股权、受让境外企业现有股权、获取境外土地使用权及基础设施相关权益等。常见场景包括在境外建设研发或生产基地、境内企业参与红筹架构重组等。


重要提示:备案不设金额门槛,即便投资金额仅为 1 万美元,也必须履行备案程序,企业应摒弃“小额投资无需备案”的错误观念。特殊情形方面,境内企业参与 VIE 架构搭建需办理备案;境外发债所筹资金若用于境内项目,不属于 ODI 监管范围,无需备案(依据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 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26 年,敏感行业范围扩大,自 2025 年底起,AI 基础设施、量子计算、6G、生物识别、战略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被纳入重点监管,相关投资需按规定进行审慎备案或核准;房地产、酒店、影城等“脱实向虚”类投资,仍保持严格管控。



ODI备案有效期和延期办理流程

发改委与商务部出具的 ODI 备案文件有效期均为 2 年,企业需在到期前 30 个工作日申请延期。


  • 发改委:备案文件可申请延长 1 年,实际操作中通常按每年 1 次的标准办理,官方未明确限制“最多延长 1 次”(依据发改委 2017 年第 11 号令《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 2025 年底配套实施细则)。

  • 商务部:若未在有效期内申请延期且项目尚未实施,《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自动失效,企业需重新办理备案;若项目已启动实施,证书持续有效,但企业需按要求履行变更申报或再投资报告义务(依据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 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已备案境外企业再投资是否需要重新备案

判断是否需重新备案,关键在于资金来源。仅针对“使用境外自有资金且无境内出资或担保”的情况,具体分三类处理:

  • 需向商务部门提交《再投资报告表》(依据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 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若再投资金额达到或超过 3 亿美元,需向发改委提交《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情况报告表》(依据发改委 2017 年第 11 号令及 2025 年底配套细则)。

  • 若再投资涉及敏感行业(如军工、能源、AI 等),需按敏感项目管理流程办理事前核准或备案手续。


ODI备案后资金用途有何限制

备案后的资金需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仅可用于备案项目的运营开支、物资采购等指定用途,违规使用将受到外汇管理部门的处罚。2026 年新增负面限制:不得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经营范围许可的情况除外);非自用住宅类房产购买实行从严审核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无特殊豁免条款(依据外汇局 2025 年 9 月施行的汇发〔2025〕43 号《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


未办理ODI备案的后果

未按规定办理 ODI 备案的企业,将面临资金、资质、法律处罚等多方面风险:

  • 基础业务影响:外汇进出通道受限、返程投资审批受阻、无法享受相关政府补贴政策。

  • 行政处罚:最高可处以投资额 10%的罚款,同时可能被暂停境外投资资格 1 - 3 年(依据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 号《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严重违规情形:企业将被纳入监管黑名单,3 年内禁止开展境外投资;通过分拆汇款等方式规避监管的,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依据外汇局汇发〔2025〕43 号文,2025 年 9 月施行)。





境内企业通过境外子公司再投资的备案要求



判断备案要求主要依据“资金来源”及“是否涉及境内出资或担保”,具体分三类场景处理:


  • 若再投资资金源于境内,或涉及境内担保(含内保外贷业务),需重新办理 ODI 备案(因涉及资金跨境流动,依据发改委 2017 年第 11 号令及配套实施细则)。

  • 若再投资资金为境外子公司自有资金(无境内出资或担保):

  • 金额达到或超过 3 亿美元,需向发改委提交大额项目情况报告表。

  • 涉及敏感行业,按敏感项目管理要求办理核准或备案。

  • 非敏感行业且金额小于 3 亿美元,仅需向商务部门提交《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补充说明:再投资项目需具备真实商业实质,需有固定办公场所、全职工作人员及实际开展的业务,资金来源需为境外利润或独立融资(不含内保外贷渠道),空壳架构将成为监管重点核查对象(依据发改委、商务部 2025 年底发布的跨境投资监管指引)。




ODI备案完成后资金如何出境



资金合规出境需遵循以下 5 步流程:


  1. 备案完成后,企业凭发改委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商务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获取《外汇业务登记凭证》(2015 年前使用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已停用)。

  2. 资金需通过 ODI 专用账户汇出,严禁与日常经营账户混用(依据外汇局汇发〔2025〕43 号文)。

  3. 资金用途需与备案内容一致,银行将对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4. 需在备案有效期(2 年)内按项目进度分批汇出资金,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延期。

  5. 单笔汇出金额达到或超过 1000 万美元或 3000 万美元的,需按银行展业要求提交资金用途说明或使用计划(非法定强制要求,但为银行重点审核内容)。




红筹架构相关的ODI备案操作



红筹架构相关的 ODI 备案需区分“大红筹”“小红筹”类型,分别按对应规则办理:


  • 大红筹(境内企业控股境外上市主体):需按“发改委→商务部→外汇局”的流程,办理完整的 ODI 备案手续(依据发改委 2017 年第 11 号令及配套细则)。

  • 小红筹(个人股东控股境外上市主体):适用 37 号文登记管理规定,不涉及企业 ODI 备案;若境内运营实体向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注资,仍需按规定办理 ODI 备案(依据外汇局汇发〔2014〕37 号《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共性要求:需提交完整的架构图、股权协议等材料,确保股权结构与资金流向可追溯;2025 年起,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区已试点电子化并联审批模式(材料同步提交、审批进度实时查询),该模式将于 2026 年持续推广(依据商务部 2025 年发布的跨境投资便利化通知)。




境外投资项目终止是否需要注销备案



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1. 完成境外项目终止、清算或注销程序,取得境外相关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及税务清算文件。

  2. 若已汇出境外的资金需回流,需提供资金回流银行流水、境外项目清算报告等材料。

  3. 向发改委、商务部提交项目终止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4. 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注销,交回《外汇业务登记凭证》。
    未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将影响境内主体后续开展境外投资备案申请。




多个境内企业联合投资如何办理备案?



  • 发改委:由投资额较大的一方作为牵头方申请核准或备案,其他投资方需出具书面同意文件;若各方投资额相等,需协商确定牵头方。

  • 商务部:明确牵头方后,由牵头方统一提交备案材料,同时附上各方签订的出资协议、出资比例及责任划分文件。


注意事项:备案材料需确保各方信息、投资方案一致,避免出现数据冲突导致备案申请被驳回(依据发改委 2017 年第 11 号令第十六条、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3 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九条)。

束语

2026 年 ODI 监管体系持续完善,合规是企业跨境投资的核心前提。本文梳理的备案范围、资金管控、违规后果等 10 大核心问题,均源自最新政策细则与实操经验,可为企业规避风险提供关键指引。若在备案办理、架构设计、资金出境等环节遇有疑难,欢迎扫描文章下方二维码,联系骏德集团—— 我们将依托专业团队与丰富案例,提供定制化合规方案,助力企业在跨境布局中少走弯路、稳健前行,从容应对海外投资的各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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