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越南公司逾期报税的惩罚
越南政府于2020年10月19日颁布第125/2020/NĐ-CP号关于《关于发票与税务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罚》的议定,自2020年12月5日起生效;
因此,对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纳税申报文件的行为的组织的罚款,规定如下:
(a)超过从1天到5天,并有减轻情况:被警告;
(b)超过从1天到30天(除了(a)情况以外):给予 200万至500万越盾的罚款;
(c)超过从31天到60天:给予 500万至800万越盾的罚款;
(d)超过从61天到90天或超过91天但无发生应纳税额:给予 800万至1500万越盾的罚款;
(e)超过90天,并有发生应纳税额,和在税务机构颁布进行税务检查的决定之前,或在税务机构颁布迟交纳税申报文件的记录之前税收和滞纳金已全额支付到国家预算中:给予 1500万至2500万越盾的罚款;
如果罚款金额大于纳税申报文件上产生的税额,最高罚款等于纳税申报文件上的应纳税额,但不低于(d)款的罚款等级的平均罚款。
所以说按时报税很重要,既能够避免罚款,也不会给公司带来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