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亏!因业务需要开设香港公司,结果缴税竟大于经营利润

2022-09-22 13:55:40

案例

甲公司为一家设立在深圳的跨境贸易公司,其主要业务为通过甲公司股东配偶在境外设立的乙香港公司向境外企业销售集成线路器件。乙香港公司未聘请人员,其业务的开展和公司管理主要由境内甲公司聘请的境内10多位员工来负责和维护。

然后,就不出所料,遇到了这些问题:

1、香港公司没有员工成本及经营费用,利润虚高,虚缴香港利得税;

2、国内公司长期亏损,承担了本应香港公司的经营成本;


想来,这也是大多企业开设香港公司遇到的问题。其实,我们都很明白,资金是企业活动的动力,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前进的路上总是危机四伏,现金储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像咱中国,中小企业一般寿命也就3—5年。小企业倒下的原因有很多,太多问题是真的无法解决,就像无法解释的命运。

但是,本来蒸蒸日上的企业,还开设了香港公司要大干一场。却要因海外税务问题,导致公司资金受到影响,折戟沉沙,这是非常遗憾的。

毕竟,海外资金税务问题是一个难以绕开,但可以解决的问题。

那么,这类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个世界的所有事情都是双面的。

虽然税务繁杂,并且科目繁琐,但这同样带来的结果就是,税务本身的规则是固定的,只要你熟悉了税务的规则,你就会发现税务是如此温和讲道理,它说什么就是什么,你只要照做,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骏德深耕海外财税多年,事无巨细的帮助客户解决过各种海外财税的疑难杂症。对于海外资金回流税务筹划早已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解决经验。



对于该企业的难题,经过骏德集团的筹划,最终完美解决问题。并且合法合规。其优势如下:

一、合规经商务局审批通道外管通道进入,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

二、香港公司:跨境服务形成的费用支出可计入香港公司的成本或费用在税前进行扣除,可降低香港公司的利得税(所得税)支出;

三、境内公司:因将跨境服务独立于境内公司之外,跨境服务的收入未计入公司,没有形成公司的收入,可减少企业所得税的支出;

四、服务人员:服务人员通过符合资质的公司来为香港公司提供服务,收取的跨境服务费用直接结算至个人账户,并且采用了个税核定征收政策,跨境服务人员承担的税收负担较轻。

企业在骏德的帮助下,在合法的框架下操作,有了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业务;公司员工因税务减轻,其工资津贴也领得更多。这种员工与企业双赢的局面,可谓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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