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加坡信托的特点
从经济发展的速度、贸易便利度以及税收的友好度,新加坡都能够满足投资者对外投资的需求,新加坡的银行业蓬勃发展使得在新加坡经商更加便利。新加坡的优势只适合注册公司经营贸易活动吗?新加坡还有哪些优势?我们今天来说说新加坡信托的那些优势。
新加坡信托的特点:
新加坡信托与英国法系下的其他国家的信托区别也不大,同样新加坡对于信托的司法判决也是更依重于判例,相关的成文法还相对比较空缺。目前在新加坡官方能够找到的已确立的,与信托相关的法律大致只有以下几种:
1、信托公司法(规范信托公司这样的金融机构的法规);
2、商业信托法(主要是与商业信托相关的法文,与私人/家族信托关系不大);
3、公共信托法(主要是涉及到公共职能信托的法规);
4、被委托人法(主要是规范被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新加坡信托受新加坡受托人法案管辖,该法案要求受托人遵守高标准的行为和专业精神。法律部管理“受托人法”。新加坡还颁布了信托公司法“TCA”,规范其信托服务公司。信托公司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许可和监管,该公司要求在运营控制,财务报告以及这些公司雇用的受托人专业人员的诚信和经验方面拥有较高标准。MAS 对信托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审查,以确保其遵守有关信托和受托人的法律和法规。